(吉隆坡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律师公会的上诉,裁定资深律师丹斯里塞西尔亚伯拉罕,在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已故私家侦探峇拉的第二份宣誓书上并无涉及不当行为。
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法官拿督哈妮法在宣读判词时表示,她找不到任何理由干预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早前的裁决。
律师公会代表赖志豪(译音)较后对记者表示,法庭并没有谕令他们支付任何诉讼费用,塞西尔的代表律师里斯万星也证实了有关说法。
轰动全球的蒙古女郎炸尸案发生于2006年,两名被告阿兹拉及西鲁被控在2006年10月18日晚上9时45分至隔天晚上9时45分期间,在武吉拉惹县谋杀当时28岁的阿旦杜亚。
法庭于2009年4月9日判处两名被告死刑,结束长达159天的审讯。但两名被告较后上诉成功,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另一名被告,即被控教唆谋杀的政治分析家,同时也是时任副首相兼国防部长拿督斯里纳吉的国防顾问阿都拉萨巴金达,被高庭裁定表面罪名不成立,于2008年10月31日获得当庭释放。
无法挑起理疑点
峇拉则是巴金达所聘请的私家侦探,案发后,他曾于2008年7月3日公布一份法定宣誓书,内容指纳吉与阿旦杜亚有不寻常的关系;但在翌日,峇拉却突然紧急收回该份法定宣誓书,以另一份宣誓书取而代之,内容与第一份宣誓书南辕北辙。之后,峇拉更举家逃到国外。
2013年2月24日,峇拉高调回国,宣布第一份宣誓书才是真的;然而,同年3月15日,峇拉因心脏病发而骤逝。
现年71岁的塞西尔被指在2008年7月4日替峇拉撰写第二份宣誓书,涉及不当行为,违反《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94(3)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禁止执业不超过5年。
律师公会接获有关塞西尔行为不当的投诉后,于2013年4月4日向纪律委员会投报。
纪律委员会较后裁定,律师公会无法挑起合理疑点,且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塞西尔撰写有关宣誓书,因此塞西尔成功洗脱罪名,免受纪律委员会的对付。
律师公会是在今年3月11日,通过原诉传票的方式,入禀高庭,挑战纪律委员会的裁决,并将塞西尔列为唯一的答辩人,同时也向法庭申请宣判塞西尔违反了法律专业法令。
律师公会称,纪律委员会在有关裁决中“出现了法律上的错误”;惟,高庭已于今日驳回律师公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