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表示,内政部已展延要求修改《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将警方可延扣嫌犯28天权限的条文延长5年的动议。
他在国会走廊受询时指出,由于本季国会已到尾声,已经没有时间提呈上述动议,唯有等到下一季国会再提呈。
他说:“我们还有时间可在明年提呈,我们会在明年的国会再次提呈动议,以延长该条文。”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原本将向国会动议,以将《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即一名警阶在警监以上的警员,有权延扣一名嫌犯28天以协助调查的条文,再延长5年。
如果国会通过有关动议,就意味著国安法令所赋予警方“未审先扣”的权力,将从2017年7月31日到期后,再延长5年至2022年7月30日。
国家安全罪行法令在2012年由时任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向国会提呈,备受争议的法案在同年4月17日一字未改的情况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