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37分
(吉隆坡26日讯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日修正自己的《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动议,并建议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让伊斯兰法庭有权审理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最高30年,鞭刑最高100下的案件。
无论如何,哈迪基于外界仍对于其私人法案的内容感到混淆,需要更多时间去厘清为理由,再次将动议展延至下一季会议。
根据哈迪较早时的动议,是建议伊斯兰法庭可以审理除了死刑之外的一切刑事案件,但他今早提呈的修正动议,更具体建议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哈迪的动议原本被排在国会议程表中的第6项议程,但今日中午12时,当下议院问答环节一结束,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宣布,收到哈迪阿旺的通知,要求修正其本身的动议。
他简单读出修改建议后,并没有进一步详述,便宣布将动议展延至下一季会议,整个过程只有短短不到3分钟。
哈迪与上一季会议时几乎一模一样,把动议搬上台面引起各方关注后,就马上宣布把动议展延至下一季。
虽然他没有直接地把其动议带上国会辩论及表决,但哈迪每一次把其动议呈上国会,都会见到新的进展,也让大马的伊斯兰化向前迈进一小步。
哈迪提呈动议时说,建议国会根据议会常规第49(1)条文,修改《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第2条文。
他说,根据相关条文,伊斯兰法庭只能审理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以及鞭刑不超过6下的案件。
他建议以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0年、鞭型不超过100下取代。
他说:“由于外界仍有人对这项修正案的内容感到混淆,更有人把课题政治化,我会在下一季的会议,做出详细的说明。”
根据国会惯例,由于需优先处理政府的议程,一般的国会议员私人动议,通常都“永不见天日”,难以带上议会厅讨论。
但是在上一季国会,哈迪在巫统支持下,让其私人动议得以呈上议会厅,让这项备受争议的法案跨前重要一步。
哈迪所提呈的私人法案,指称是要求加强伊斯兰法庭的刑罚限制,死刑除外。目前伊斯兰法庭只是能实施最高监禁3年、罚款5000令吉与6鞭刑罚的刑罚。这项私人法案只要在国会获得简单多数票,就能在国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