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槟州威省市议员沙迪斯因在面子书上贴文表示不认同柔佛苏丹反对人民进行集会,被警方以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1984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传召录供。
沙迪斯今日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前受询时说,警方是在接获7项投报后,而传召他前来录取口供。
他表示无意侮辱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无奈他的贴文遭到有心人刻意扭曲,造成其他网民的不愉快,他也因此将贴文删除。
“我先前也曾贴文表示对殿下的忠诚,无奈这次却遭到恶意扭曲。”
他说,他是于昨日收到武吉安曼法律与检控组的通知录供。随后,沙迪斯便在下午3时与律师步入武吉安曼警局。
5时许,沙迪斯与其代表律师从警局走出来,其律师表示,录取口供的过程很愉快,相信柔佛州警方已将此案件交由武吉阿曼警察总部负责。
她透露,警方将会继续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和1984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