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希望,《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修正案能在本季国会进入二读,若朝野议员对此达成共识,可以跳过辩论阶段,直接进入二读。
她表示,“我们(朝野议员)在这个课题上必须团结,若可以,我希望这个修正案不需要辩论就直接通过。”
不过,莎阿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断然拒绝这项献议,表示在野党成员须履行其责任。
阿莎丽娜今天在为2017年财政预算案进行二读总结时指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出席2016年国家妇女节庆典曾表示,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修正案涉及三项原则,包括凡在民事婚姻法下注册的婚姻,离婚案必须由民事法庭审理,以解决改教离婚后所引发的种种问题。
她点出,第二项原则是秉持公正原则,给予伴侣机会在民事法庭解决他们的民事婚姻问题。一旦问题解决后,双方就能以各自想要的方式生活。
至于第三项原则则是解决改信伊斯兰教后,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的冲突。
阿莎丽娜直言,当一个人改信伊斯兰教,来逃避对妻子和孩子的责任,是令伊斯兰教蒙羞的举动。“这就是为什么首相提倡这起案件须在民事法庭审理,解决孩子抚养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