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裁决,养牛公司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及该公司在起诉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诽谤一案中胜诉,并谕令拉菲兹赔偿20万令吉予起诉人。
承审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阿兹祖阿兹米裁决,莫哈末沙烈及养牛公司(NFC)起诉拉菲兹诽谤成立。
高庭谕令拉菲兹赔偿15万令吉予莫哈末沙烈,以及赔偿5万令吉予养牛公司,同时拉菲兹也须支付10万令吉堂费予两造起诉人。
不过,高庭驳回莫哈末沙烈及养牛公司针对《当今大马》的诽谤诉讼,并谕令起诉人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当今大马》。
莫哈末沙烈与养牛公司是于2013年6月3日入禀高庭起诉拉菲兹,指拉菲兹于2012年3月7日在公正党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上,针对人公司购置吉隆坡生态城(KLEcoCity)公寓单位之事,发表诽谤性言论,而《当今大马》当天刊登有关报导。
起诉人表示,答辩人所做出的谎言、误导性资讯、公布银行的机密资料及诽谤言论,使起诉人造成损失。
莫哈末沙烈也在此案中要求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利息、堂费等,并申请禁令以禁止答辩人继续在此事上误导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