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将赶在本月中将拟好的《儿童性侵害法案》提呈国会,而新法案建议成立特别法庭, 专司审理儿童性犯罪案件,并规定案件须在一年内审结。
阿莎丽娜指出,由她所领导的“儿童性侵案专案小组”已通过8个层面探讨我国儿童性侵害罪案,并希望能赶在10月17日的国会上提呈已拟好《儿童性侵害法案》。
她说,她最快会用一周的时间将拟好的法案提呈内阁讨论,一旦内阁通过,便会带上国会寻求通过。
“这是这个专案小组成立以来的第二次会议,除了讨论保护儿童免于性侵害的法案,我们也一致决定通过数个层面来加强这个法令。”
她今日在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说道。出席者包括阿莎丽娜的法律顾问巫玛赛夫丁、法律事务部总监拿督加里尔、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代表、大马律师协会代表、皇家警察、学术研究代表及非政府组织成员等等。
扩大性犯罪定义
阿莎丽娜指出,该法案最主要的层面为扩大“性犯罪”定义的范畴,将针对儿童的网络性犯罪案也纳入其中。
“我国现有的性犯罪定义非常模糊,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对这个定义进行‘大整修’,其中包括以任何形式的物体或手指插入孩童性器官都将被归类为性侵,而不仅仅是强奸。”
她说,随著时代一直在变迁,科技资讯越来越发达,网络诱拐事件已屡见不鲜。
“早前我国爆发理查赫克尔性侵数百名儿童的案件,举世震惊。这显示,‘黑暗网络’(dark net)已成为铁一般的事实,他们通过网络与儿童建立友好的关系,从而发展出他们能之间的信任,最后再利用这份信任来诱骗儿童跌入陷阱,因此我国有必要推出与反诱拐有关的法令。”
1年内审结案件
另外一项重大的建议为成立特殊儿童法庭,并势必以一年的时间审理案件,并委任对儿童心理比较了解的法官、主控官等等,摒弃以往采用闭路电视的生硬录供方式,而是让儿童与主控官“平起平坐”。
“如果儿童性犯罪法案像其他案件一样在普通法庭排期,恐怕得等上5年至8年的时间。届时,儿童已经记忆模糊、证据也许变得更难确认,抑或是儿童本身因为长大感到羞耻而决意撤销案件,那便达不到保护儿童的初衷。所以我们一致决定,从提控性犯罪者到案件审理完毕,不得超过一年的时间。”
阿莎丽娜也说,政府的确可以制定一套看起来非常有力、无与伦比的法令,但若法官、主控官及律师依然采用以往的法律制度,那这套法令便是无用之物。
巫玛补充道,“也许我们会考虑让他们都坐在地上供证,或色彩缤纷、图案生动的墙壁等等,让他们消除对法庭的恐惧感,更轻松自如地佐证。”
其他改革层面包括了,制定与成人不一样的举证制度,让家人或学校监护人的口供能够更作为辅证,避免对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不公平、以“多重刑罚”的方式对付性侵害者,不限制提控者援引《刑事法典》、《2000年儿童法令》或新法案进行追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