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正探讨设立过渡期房屋,用来暂时安置之前住在福利中心的年满18岁人士。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罗哈妮指出,这些过渡期房屋将为目标群体提供暂时的庇护,尤其是没有家人或无处可去者。
她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居住在福利中心的孩子到了18岁就必须迁出福利中心,这令他们在学校假期时没有住所,是非常危险的。
她今天出席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活动后,如是向记者指出。
罗哈妮指出,全国各地,尤其是分布在巴生谷一带的现有福利中心或职员宿舍,都可充当过渡期房屋。
她建议部门及私人领域合作,确保过渡期房屋计划能够落实。
“福利中心也可为他们提供临时大得多工作机会,他们可协助照顾年幼的弟妹们。”
去年,共有1845人因年满18岁而离开福利中心,905名男性以及940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