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玛指出,目前仅有6%的发展商拥有贷款执照,且发展商所作出的贷款只是限于购屋者的头期钱,并不是全额的房屋贷款。
他说,这是因为一些银行贷款只是借出70至80%,如果购屋者无法付还这剩馀的20至30%的头期钱,那么就无法购买屋子了。
但他强调,有关政策早已存在,并非什么新政策,只是现在内阁指示房地部再进行研究,确保发展商贷款的政策对国家经济带来发展,以及能协助到人民。
诺奥玛今日出席房屋仲裁庭及分层管理仲裁庭新主席委任状颁发仪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制定贷款利率
他说,他之前所提出的发展商的贷款利率不可超过18%仅是一个建议,但有关政策目前还在重新探讨初期,且《1951年借贷法令》(2011年修正案)赋予部长有绝对的权利,制定发展商的贷款利率。
他指出,发展商也不是要为了赚利息,而只是希望能把屋子卖出去。
他说,房地部目前在收集意见的初期,他们会依据内阁的指示,将有关政策制定得更好。
另一方面,房地部今日也委任了5名新的房屋仲裁庭主席及7名新的分层管理仲裁庭主席,以应付日益增加的投诉。
诺奥玛说,随著这项新的委任后,房屋仲裁庭目前共有10名主席,分层管理仲裁庭则共有22名主席。
仲裁庭增至12个
他指出,2003年开始设立的房屋仲裁庭,截至今年7月共接获4万923宗投诉,其中4万536宗投诉已解决;而去年7月才设立的分层管理仲裁庭,截至今年7月就已经接获1687宗投诉,其中794宗投诉已获得解决。
他说,分层管理仲裁庭在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仅接获400宗投诉;而在2016年的1月至6月则有1152宗投诉。
房屋及分层管理仲裁庭数量也从原有的7个增加到12个,分别在布城(4个)、新山(1个)、吉隆坡和乔治市各2个、瓜拉登嘉楼、新山、甲抛峇底及麻坡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