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对于恢复“法令必须由国家元首盖章御准生效”的要求,内阁将开放讨论以检讨现行的法律框架,但中央政府不想因这一举动而被视为善变。
阿莎丽娜今日对媒体表示,留意到舆论批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没有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已经违反了联邦宪法。不过,她坚称这是在宪法准许的范围内进行。
她说,现行法律已经使用了超过10年,而中央政府必须依照现行法律来一致操作。
“不过,如果任何人有意见,我相信内阁是保持开放讨论的态度,我作为掌管法律和国会事务的部长,我也要听从内阁的指示。”
“因此,如果内阁指示要检视该条文,那么我们会研究。对我而言,只要没有说明或修改,我作为国会议员,现在的宪法就是法律。”
阿莎丽娜说,如果真的需要,法律是可以修改的,但必须要有正当理由来做出修改,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政治局势导致法律摇摆不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在担任首相时期修改宪法,让通过的法案在30天内,即便无法取得国家元首御准,也可自动生成为法令。敦马哈迪上周四为自己的当年行为道歉。
赋权予首相宣布紧急状态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在非议声中,未经国家元首御准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