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痛批马来西亚电影节,另设只颁给马来电影的“最佳国家电影奖”,并把它定义为赛会最高荣誉大奖。
她说,大马电影节这种巧立名目的做法,除了让人震惊,更让人混淆。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当全民欢腾为李宗伟战胜林丹向奥运金牌挺进之际,大马电影节竟出现大逆转,宣布另设只颁给马来电影的“最佳国家电影奖”。
周美芬表示,电影是艺术的表达模式,是艺术的载体,而艺术则泛指人们在综合了技巧、意愿、想像力、经验等因素下创作的作品。艺术的呈现可以是有声,也可以是无声的。电影亦然,因为电影也有只具音乐,没有语言,甚或只有画面不具声音的默片。
“国民学习国语,国家行政采用国语,政府各级教育考试国语必须及格的规定,国民奉行不悖,不曾有人质疑,更没有人挑战马来语为国语的宪法地位。”
她说,大马电影节抬出“国家宪法规定的国语”为由,另设只颁给马来电影的“最佳国家电影奖”,并定义为赛会最高荣誉大奖,是滥用宪法,同时也错误诠释宪法。
她表示,电影的素质和语言没有绝对的关系,语言也不是评断电影好坏的标准,这种借由曲解宪法,以语言凌驾艺术的做法,不但有贬他的意涵,也无疑是对电影艺术的曲解,贻笑大方。
“电影常是人们生活与文化的缩影,真正的大马社会是各族文化相互影响,日常生活中各族语言混合使用,我们希望FFM能从专业的电影艺术著眼,不应过于拘泥于语言而扼杀了我国电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