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拉扎里促请政府重新检讨《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确保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分立,让国家安全和人权之间取得平衡。
他指出,虽然为了保护某些目标或目的,某些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如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公共卫生。
“然而,国家安全理事会被赋予不受约束的权力,在没有适当的制衡下,可能威胁国内的人权。”
他表示,虽然意识到这基于安全的需要,但人权委员会认为,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权,必须发挥各自的角色,以确保相关保护措施,为联邦宪法下的安全及自由能够取得平衡。
须有司法机构监督
他表示,政府剥夺人们的自主和自由权力时,必须是合理和适度的,以便符合国际人权条约。
拉扎里今日在“国家安全公民社会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人权委员会呼吁立法机构发挥主动审查的作用,重新检讨国安会法中的人权问题,以确保相关保障能够被安插进国安会法的条文规定中。
他提到,司法机构在一个最佳的位置上,可以使用有立法机构所制定的任何法律来进行适当的制衡。
他说,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在打击恐怖主义上做出限制人权的任何决定,都必须有司法机构进行监督,以保持该决定是合法、适当、有效以及确保政府最终能承担责任和问责。
“人权委员会遗憾的是,国安会法并没有明确提到司法机构的作用。”
拉扎里提问,大马政府是否有参考过其他国家有关国家安全的规定,以便达到国家安全与人权之间的平衡点。
他促请政府,无论是在何种紧急和强迫的强狂下,大马都必须遵守和维护国人的自主和民主自由。
备受争议的国安会法是在2015年12月3日和22日,分别在国会下议院和上议院中三读通过,在今年7月14日宪报颁布,并在今年的8月1日正式生效。
国安会法存在多项争议,如赋予首相过大的权利,能够将大马特定地区颁布为保安区;使得军警在保全区内,可以无需任何逮捕令的情况下,对任何怀疑犯法的人进行逮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