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指出,截至2016年5月为止,全国推事庭成功解决了86.3%(55万7363宗)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案件则有88.5%审结。
有关民事诉讼案件都在入禀时间的6个月内被解决,而刑事诉讼则在起诉后的9个月内结案。
敦阿里芬表示,吉隆坡推事庭的表现优越,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案件方面,都取得了全国最佳的成绩,分别94.4%和95.5%案件解决;砂拉越推事庭的成绩紧随其后,成功解决了95.1%带上法庭少于9个月的刑事诉讼案。
玻州拖延案件最高
他称,相较之下,玻璃市推事庭的表现较差强人意,在相同的期限内,该推事庭只能解决约54%(165宗)案件,被拖延的案件量也是全国之冠,即高达22.8%(506宗)。
“平均全国推事庭被拖延的民事诉讼案件,只有8.4%(5万4341宗),玻州推事庭的管理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此事。”
他也直接点名槟城推事庭,指其应该提升效率在所设下的时限内,将案件审结,槟州推事庭只解决了75.7%的案件。
他说,法庭的在处理案件时的效率,将会成为司法体制是否杰出的根据,相信可以快速和效率的处理案件,将会提升社会大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他也透露,地方法庭解决了75.3%在入禀时间不超过9个月的民事诉讼案件;吉隆坡地庭成功解决了相同期限的90%民事诉讼案件,为全国最佳表现的州属。
他补充,槟城、玻璃市、登嘉楼、吉兰丹和彭亨地庭所解决的案件均在60%以下。
他说,相比去民事案件,地庭在处理刑事案件上的表现更好,成功解决了82.7%(3万3798宗)在9个月内入禀法庭的案件,而及咯地方刑事法庭,更成功在时限内解决了92.5%的案件。
询及跨太平洋伙伴合作协议(TPP)可能令我国司法界面对各种陌生的司法问题,而司法部是否有意成立国际商业法庭一事,敦阿里芬表示暂时没有此打算。
他说,尽管在我国的法庭用语为马来文,但司法官员必须承认英文对司法界的重要性,尤其我国律法以英国法律为基础,良好的英文能力将有助于司法官员理解及诠释法律,以及做出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