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基古斯米强调,每个国民所持有的护照背面都清楚阐明,护照是特权,而非基本权利,因此移民局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回一个人的护照。
他表示,在“维护国誉”的理由下,任何人都不应该恶意愚弄及通过不当举动来破坏政府印象,做出各种鄙视政府的行举。
他也指出,移民局禁止特定人士出国,主要是根据这人的行为来决定禁令的长短。
他说,移民局只是根据程序办理有关问题,禁足期间长短并非关键,重要的是有关人士本身的行为。
沙基古斯米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针对移民局是否将禁足任何向政府发表恶意言论和批评的人士一事,这么回应。
“有关人士终究会否将被禁足长达3年,时间长短不是关键所在,因为移民局只是依照程序办事,如即使一人在5年内曾3度遗失护照,也需等长达两年才能再度申请护照。但更重要是,他们接下来是否保持良好品行,即是否有再做出恶意破坏政府名誉的行举。”
“这些让政府蒙上负面印象,甚至是有意引发国人愤怒情绪的不当言论及行为都是不应该的。”
至于律师公会表示,若移民局随意禁足国人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亦违反了联邦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即行动自由;他表示,这是则需交由法庭及司法人士去诠释,不满遭禁足的人士可将案件带上法庭,挑战当局决定。
另一方面,净选盟2.0指导委员会委员黄进发则表示,一些领袖被禁足东马,那是触及东马主权问题,而移民局随意禁止人士出国,那是不合理的。
他坦言,政府或移民局等当局一般会在国内掀起特定争议课题时特别严谨看待这些问题,如采取行动禁足某些领袖出国,以达到吓阻作用,惟若事后受到群众压力时则会稍微放松条例。
“我之前就试过类似经历,在被禁足后当天便被解除禁足令,当时这些领袖遭禁足的课题频频发生,说明了当局或受到了群众压力,才选择暂时退一步的。我上周才刚从德国返马都没有问题,这说明我目前出国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