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6日讯)地庭宣判,马来西亚穆斯林连线(ISMA)主席阿都拉再益面对的两宗煽动案,其中他在“华人是外来者言论”的煽动案中,被判表罪不成立。
不过,阿都拉再益被控通过互联网发表煽动性言论一案则表罪成立,必须出庭抗辩。
地庭法官诺丽达阿当指出,主控官成功举证阿都拉再益表罪成功,而做出上述裁决。
有关阿都拉再益被控发表华人是外来者言论的煽动罪名,今日则被判表罪不成立。
阿都拉再益被控通过ISMA官网发表“华人外来者与英国殖民者是入侵者”的文章,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而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达监禁5年。
地庭择定7月21日,由被告开始出庭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