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宜14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认为,下议院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的大专法令修正法案,赋予大专生参政的权利,但大专生在发言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切勿滥用有关的权利。
他指出,大专法令第15(4)(a)及(b)条文阐明,大专生不能被禁止发表于学术及其研究相关的言论,他们被允许在各种研讨会及场合表达相关言论。“我相信,只要没有被滥用,有关条文可成为大专生的特权。”
班迪卡在国民大学大专生议会开幕上发表演词时,这样指出,由于班迪卡不克出席,其讲稿由下议院副议长拿督依斯迈代读。
他认为,大专生在动用有关特权发言时,必须有智慧及负责任,发表意见及看法前应进行研究。他也与在场的大专生分享我国议会制度、联邦宪法以及民主等课题。
班迪卡相信,若正确使用大专生议会这个管道,将有助于大专领导层促进大专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