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外交部长拿督斯里阿尼法指出,国际社会没有针对“政治良心犯”进行固定定义,而大马政府经过研究后认为,前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不符合“政治良心犯”的定义。
早前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小组(WGAD)指安华是“政治良心犯”,并呼吁大马政府尽快释放安华。不过,阿尼法认为,该小组隶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这个5人工作小组会按照个人投诉,针对一个人的拘留发表意见,而该意见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他说:“政府已经研究该小组在2015年7月17日发表的看法,该小组几乎完全是按照投诉者本人所提供的资料,发表有关看法。”
他在志期4月4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回答公正党道北区国会议员拿督卡玛鲁丁的提问时,阐明有关立场。
扣留符合人权标准
阿尼法强调,联邦法院已在案件审讯时,详细研究安华认为提控他是政治阴谋的说法,而这种说法是没有任何确实证据的;联邦法院认为,安华纯粹只是以此否认罪名。
他表示,法庭任何阶段的判决都是按照大马法律进行,从来没有任意扣留。身为三权分立的民主政府,大马司法不曾受到行政或立法影响。
他指出,国际上没有针对政治良心犯的固定定义,大马政府参照了几套不同的定义后发现,安华并不符合政治良心犯的条件。
“他的扣留不但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他的扣留也是公平审讯后的结果。”
他也补充,基于上述理由,联合国任意拘留工作小组认为安华是政治良心犯的说法,也是没有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