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兹莎敦指出,2008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的虐童案高达1万6287宗。
她说,根据社会福利局的数据显示,虐童案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不断增加,从2010年的1854宗增加至2011年的1975宗,2012年和2013年则分别有2157宗和2346宗。
不过,在2014年和2015年,虐童案则有减少的趋势,分别为2303宗和2270宗。
她表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虐童被分为3个类别,包括在身理虐待如虐打、情绪虐待和性侵害。
她称,根据社会福利局的记录,发现虐童案发生的主因包括家庭出现矛盾、父母粗心大意、财务问题、父母亲为吸毒者等。
她续称,一些案例则显示,儿童被虐是因为目前跟随男伴伤害孩子、或是虐待继子或养子,亲生儿自小让别人照顾也可能造成虐童案。
她指出,政府已经实行了各种方案,包括修改既有法案和政策,以及准备协助父母的服务,减少虐童案的发生。
她说,政府在全国各地成立了149家儿童活动中心,为高风险家庭和儿童提供服务,包括举办讲座会、课程和辅导课程等。
她补充,在2015年内,共有6万6830名儿童使用了儿童活动中心的服务。
针对成为虐童案受害者的儿童,社会福利局也在全国设置了12家儿童之家,以提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