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总共发出8万9771个枪支执照,其中6万3145个属于散弹枪(Shotgun)。
他表示,有关执照当中包括1万2917个手枪(Pistol)、1789个左轮手枪(Revolver)、2243个莱福枪(Rifle)、7731个泵动枪(Pumpgun),以及1946个其他武器。
他补充,其他武器包括麻醉枪(Senapang Pelali)、电击枪(Stun Gun)、鱼枪(Spear Gun)、开跑枪(Pistol Pelepas)及钉枪(Penembak Paku)。
他是在志期3月24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回答行动党太平国会议员倪可敏的提问时,公布有关数据。倪可敏是询问说,政府总共发出多少枪支执照,以及政府如何防堵枪支走私。
与邻国交换情报
阿末扎希指出,为了防止危险军火的走私,政府援引现有法令,通过灭罪行动(Ops Cantas)严加对付。这些法令包括《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刑事法典》、《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以及《1985年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
他也表示,维安部队已在所有入境关卡及邻国边境非法入境管道的加强戒备,执法单位也在我国水域加强戒备,并且与邻国合作交换情报,打击枪支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