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表示,任何地区若在《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下被颁布为安全区,不会阻止该区举行大选,也不会影响任何政党的竞选活动。
关丹区国会议员傅芝雅通过书面提问询问说,一个地区若在《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下被颁布为安全区,该区是否能举行选举?
沙希淡则在志期3月15日的国会书面回复中指出,《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第18条文下颁布的安全区,并不属于联邦宪法第150条文的紧急状态。
“基于上述理由,颁布安全区不会阻止该地区举办大选。这也不会阻碍任何政党在任何选举中,到当地展开竞选活动。”
他指出,颁布安全区的目的,是为了让维安部队能应对该区的安全威胁,同时该地区的维安部队日常运作也会因为订下的指示而更为有条理。
赋予国安会权力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建议,成立一个由首相率领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成员包括副首相、国防部长、内政部长、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政府首席秘书、武装部长总司令及全国警察总长。
该法案赋予国安会极大权力,若国安会认为大马任何地区面对安全威胁,导致该地区的人民、经济、重要建筑,或国家利益受到伤害,首相有权通过书面方式,颁布该地区为“安全区”。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虽在去年12月在下议院及上议院通过,但后来马来统治者理事会要求政府检讨及修改其中数个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