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将于本周六的代表大会上,辩论促请政府修正《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动议,取消与军警部队相关的条文。
这项由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主席邱进福提呈的动议,要求检讨该法案,将国家安全理事会改为仅负责为政府提供劝告及建议。
动议指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通过,赋予政府过大的权限。
《马来邮报在线》报导,动议内容建议移除所有涉及军警部队的条文,确保军警部队只须遵守现有的指南、程序并遵从各自的指挥及控制体系。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已在下议院及上议院完成辩论和通过程序。不过,马来统治者理事会认为,法案部分内容需要修订。
律师公会早前曾批评该防范犹如赋予颁布紧急法令,已侵犯只有国家元首才可根据《联邦宪法》第150条文下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条文,将使大马政府走向独裁。
律师公会指出,该法案的用意是赋予新设立的国家安全理事会巨大行政权力,其成员结构是由首相率领,成员副首相、国防部长、内政部长、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政府首席秘书、武装部队总司令,以及全国警察总长。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关键成员由首相任命,并向他直接汇报,即由首相在支配。
根据法案第条文,国家安全理事会是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中央机构,其权力范围非常广泛和缺乏制衡,草案没有列明何谓“国家安全”的定义和规定,这种开放性可能导致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