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丽指出,政府无意修订联邦宪法或任何其他法令,来避免伊斯兰法庭和民事法庭的权限重叠。
“联邦法院在依兹万及蒂巴争夺抚养权一案中裁决,就算其中一方改教,民事婚姻的离婚、抚养权等事宜,都仍属于民事法庭权限,因此政府没有必要修订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或任何其他法令,来避免伊斯兰法庭及民事法庭权限的重叠。”
“至于《法律改革(结婚及离婚)法令》第3条文,由于英迪拉挑战改教案仍在法庭进行中,因此根据议会常规第36(2)条文,我就不能在议会厅中,对此发表看法。”
南希是今早在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丝杜丽的提问时,如是指出。卡丝杜丽是询问政府是否打算修订宪法其他法令,遏止单方面为小孩改教的状况。
法案拖了7年
此外,南希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为了解决改教及扶养权争议的《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修正草案,早在2009年已经拟妥,但是却卡在州政府的谘询环节,未能解决。
她说,这项法案将明确阐明,凡是在民事法庭下结合而成的婚姻,一旦离婚时也应该由民事法庭解决,任何人都不能利用改教,逃避婚姻责任。
她表示,由于这项法案涉及到伊斯兰事务,这就涉及到州的权力,但每个州属对于相关课题的看法各不相同,也没有对这项法案给予任何回应,导致这项法案拖了将近7年,迟迟无法提呈国会。
她举例,比如说让未成年子女改教的问题,各州法律的规定各不相同。
“雪兰莪州的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两人都同意,才可以让子女改教;其他一些州属的法律,只需父母其中一人,就可以让子女改教。”
她说,由于宗教是属于州政府的权限,联邦政府难以干预,因此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已到轮流到各州进行谘询,希望尽快解决方面的分歧。
“如果你问我,我希望这项法案马上就提呈,在这个问题,我其实是非常不耐烦的。”
此外,南希较早前在议会厅内也直言本身是穆斯林,不希望有人利用本身的宗教,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以,我们开放接纳大家的意见,改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