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3年前在隆雪华堂“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发表煽动言论,而被判监禁一年的学运领袖阿当阿里,今日在高庭成功推翻地庭的判决,即其刑罚从原本的监禁一年变成罚款5000令吉,使他逃过牢狱之灾。
高庭法官拿督卡林今日将阿当阿里原本面对的一年监禁,改判为5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法官表示,他之所以驳回阿当阿里提出的罪成上诉,是因为其针对执政党,即巫统和国阵的言论,是具有煽动成份的。
不过,高庭基于考量到一些因素,如公众利益和被告年纪轻轻,认为监禁一年的刑罚太重,因此将其刑罚改为罚款。
阿当阿里是被控于2013年5月13日晚上8时55分至11时15分之间,在隆雪华堂发表具煽动性的言论,其言论有意煽动大马人民,通过任何非法方式,来推翻根据法律组成的政府。
被告因而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煽动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初犯者可判入狱不超过3年、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
号召推翻政府
阿当阿里在有关座谈会上号召人民推翻国阵政府后,于2013年5月18日被逮捕,扣留在增江警局扣留所长达5天。当时,中马及北马地区皆有非政府组织领袖和民众自发举行烛光和平请愿。
2014年11月19日,地庭宣判阿当阿里的煽动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一年。基于阿当阿里要对这项判决提出上诉,因此地庭批准暂缓其刑罚,并让他保释外出,以等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