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扎里指出,在本月31日前没缴纳消费税(GST)的商家,将面临消费税总额的5%至25%罚款。
卡扎里今日发表声明说,没按时缴付消费税,触犯了在1月1日生效的修订后的《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41条文。
他指出,有关罚款将从纳税期限期满后开始,并要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有数额。
“罚款额度是根据消费税缴付逾期天数来计算,迟交1天至30天,在应缴税额上罚款5%;1至60天内则是15%罚款;1至90天内就高达25%罚款。
“至于那些迟缴超过90天的商家,同样将承担25%的最高罚款。”
卡扎里说,罚款从纳税期截止之后开始计算,而罚款金额,则将依据直至纳税日期的应缴金额来计算。
大马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征收6%消费税,尽管导致物价普遍上涨,不过首相纳吉认为消费税是国际原油价格下降时填补国家收入的“救星”。
根据财政预算案修订的数据,消费税落实至今,关税局已征收了超过510亿令吉的消费税税收,而2015年的消费税收益为372亿令吉,2016年预计可有390亿令吉的消费税收入。
政府为了收取消费税,将严抓漏税及错误呈报税收的业者。关税局在本月17日时展开长达5天的消费税追踪行动,检举符合资格但没有注册消费税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