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IKHLAS)因不满当局取缔电子烟而告政府一案,高庭今日谕令卫生部总监等4造,入禀答辩书。
该协会的代表律师朱哈斯米指出,高庭副主簿官西蒂努莎丽达谕令答辩人在两星期内入禀答辩书,并将此案于2月17日由高庭法官拿督约翰进行案件管理。
他说,他们仍在等待究竟联邦政府会否决定对禁售电子烟的指令展开执法,因此案胥视政府的决定。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是于去年12月28日入禀法庭,起诉卫生部、贸消部、新山市政局及警察总长,针对当局近期展开取缔和充公电子烟行动,要求索偿100万令吉损失。
该协会也要求,高庭谕令答辩人“停止”向电子烟商展开取缔或充公行动。诉状指出,新山市政局禁止销售电子烟,已越权以及抵触法律,因此答辩人充公电子烟烟液的行动是“无效”及错误的。
因此诉方申请庭令,以便法令喻令答辩人新山市政局在7天内(从入禀日算起),归还所有已被充公的电子烟、烟油,以及其他电子烟物品。
马来西亚中小型企业家协会主席莫哈末里祖安在记会上表示,该协会是基于其下会员商家的电子烟产品遭充公,而采取行动起诉4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