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雅斯促请网路商家,即便是在社交媒体上做生意,也应该向公司委员会注册,以避免网路诈欺案频频发生。
他表示,根据公司法令,所有有可能获得盈利的活动都应该注册,目前已经有3万家网路商家已经向公司委员会注册。
“我鼓励网路商家注册,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只有在商家注册后,贸消部才能确保商家在网路上做生意时,展示他们的公司注册编号和正确地址,以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保障商家及消费者。”
他也提醒消费者,在网路购物时,应该要认明已经注册的商家,若消费者不确定该公司是否可信赖,可以以公司注册号码向公司委员会查询。
“现在网路购物已经成为趋势,贸消部也收到许多网路骗案的投诉,大部分为付钱后商家失踪,或是货不对办的骗案。我们甚至曾接获一个投诉,指购买了LV手提包,在收到货时发现是VL手提包。”
他说,贸消部鼓励所有网路商家注册,但消费者也应该要有消费意识,谨慎选择有注册的商家,在发生纠纷时向贸消部投报时,贸消部才能采取行动对付无良商家。
否认突击网络商家
他今天在莎阿南中央广场主持公司委员会“网络商家嘉年华”闭幕礼后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贸消部副秘书长(管理)拿督再顿、公司委员会首席执行员拿督扎拉和白沙罗国会议员哈里曼敦。
阿里雅斯也否认贸消部对网路商家进行突击检查的传闻,他强调贸消部并没有该突击行动的记录。
不过,他坦承,贸消部确实会在接获确切情报后,针对一些无良商家进行突击检查,并指这是执法中的正常程序。
“我们在执法时,会穿上贸消部制服或是背心,以及佩戴贸消部证件,若业者有疑惑,有权利要求查看该证件,并向贸消部求证证件持有者是否有权利执法。贸消部一定会给予业者求证的空间,以确定此行动的真伪。”
他也提醒在2015年6月30日结算的公司,应该在结算的6个月内把年度财务报表上呈予贸消部,否则将会抵触1965年公司法令第165条以及第169条。
他指出,周六和周日为周休日的州属内的公司,呈交财务报告的最后期限为2016年2月10日;而周五和周六为周休日的州属,则需在2月7日之前呈交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