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2日讯)儿童权益被剥削的事件层出不穷,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不得不修正儿童法令,加重刑罚对付失责父母或监护人,即罚款从不超过2万令吉调高至5万令吉,以及从坐牢不超过10年,加重至20年!
此外,新法案一旦通过,犯下刑事罪的孩童可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但废除对犯下刑事罪的儿童施以鞭笞刑罚。新法案也设立全国儿童理事会,委任2名受到福利局总监或部门授权的儿童代表参加该理事会。
自2015年儿童法令修正法案于去年12月2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后,福利、妇女与家庭发展部在全国走透透,以向各州福利局汇报新法案的内容,今日第七站来到砂拉越。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政策单位)副秘书蔡春华今日偕同部门官员与砂拉越相关部门的官员举行汇报会,除了汇报新法案的修正事项,同时收集意见,集思广益。
3月呈国会辩论
一旦完成所有汇报会,该法案将于3月份提呈到国会辩论,以进行二读及三读寻求通过。
蔡春华在汇报会上表示,该部在新法下落实判处社会服务令的目的是除了让犯罪者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希望通过社会服务和辅导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指出,失责父母或监护人将被判处执行社会服务令至少36个小时但不超过240个小时,他们将在社会福利局监督下,在6个月内完成;至于犯下刑事罪的孩子将会被判处社会服务令不超过120个小时,于6个月内在社会福利局监督下完成。
据悉,目前的儿童法令是于2000年在12月18日在国会通过,于2001年3月1日在宪报上颁布,于2002年8月1日执行。在长达13年的执行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建议作出修正,以将最新的儿童议题及儿童权益大会的事项纳入修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