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拿督哈法利占否认,纳吉曾承认接受来自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款额。
他强调,在完成调查前,纳吉不会做出发表任何回应或立场,“不过,作为答复,我的当事人否认SCR公司曾将4200万汇入他的个人户头。”
纳吉在起诉前马华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一案中所入禀的答复声明中指出,仅知道一笔高达4200万令吉的款额被汇入其个人银行户头,并非提及SRC国际公司。
当记者询及纳吉已在答复声明中承认其个人户头曾被汇入4200万令吉时,哈法利占说,他须重新翻阅相关的法庭文件。
促林良实证实言论
纳吉的答复声明指出,他当时并不知道有关款额是否正如林良实所指般,是通过两个中间人所汇入,因此,林良实必须证实有关言论。
纳吉否认以不正当的方式,接受他人将款额汇入其个人户头。
他也在声明中强调,保留为本身个人户头所接获的7亿美元及4200万令吉做出进一步解释的权利,直至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警方、国家银行、总检察署以及其他单位的调查完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