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9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表示,在签署的《希望联盟协议》中,希联在大会中只会在各个选区中委派一名候选人竞选,这是因为希联希望以“1对1”或“希联对国阵”的方式,在各议席中出战。
他说,希联将会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负责所有商谈议席的分配,但最终的决定仍是由主席理事会共同决定。
“至于在决定有哪一方代表出战选区,将由希联主席理事会进行考量,究竟哪个政党可以在该议席中获得更高的选票。”
陆兆福今日在“希联领袖大会”中,为《希联协议》第5章节解说,希联的首要原则是在所有选区只委派一名候选人。
他指出,任何有关议席的争议都必须带到希联主席理事会,做出共同或最终决定,3党同意必须同意,任何有关选举的事情,都不能进行私自决定,这是为了确保希联的所有政策都是良好的,以便在第14届大选时带领希联入主布城。
谈到协议第4章节,陆兆福表示共同政策是作为希望联盟在第14届全国大选入主布城的共同政策框架下基础原则。
他解释,无论是在联邦或是州政府,或是任何希望联盟政党所组成的政府,都必须共同执行这项共同政策框架的内容,以及任何没有在这项共同政策框架下同意的事项,无论是希联的任何政府都不能够执行。
他提到,该章节的内容都符合联邦宪法的精神,如当中提到希望联盟必须一同捍卫宪法,即伊斯兰教作为联邦宗教的同时,其他宗教也可以在大马和平及和谐下的情况下被信仰。
第二,维护君主立宪制的作用和责任,以及根据宪法第152条文,坚持使用马来文,并扩大马来文的使用;保护和加强所有种族使用母语;同时提升英语水平,以提高大马在国际的竞争力。
诚信党组织秘书苏海占则指出,协议中第6章节的政府和在野党事务原则是,希联中的所有政党都可以代表希望联盟组成政府或反对党,而这是基于希联的共同政策。
他提到,由该联盟所执政的各阶层政府行政运作及政策落实受限于3党共同政策,这是对人民的一种承诺,反之成为反对党也一样。
第7章节协议有效性上,他解释,这项章节是以民联时代为借鉴,在这章节内,希望联盟3党中,如果任何一个政党违反了条规,另外两个政党可以做出开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