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 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表示,根据2011年租凭条令(申请准证以及回收程序),即使借贷者已经偿还了车辆原价的75%贷款予银行,若借贷车欠款,银行在拥有法庭庭令之下,还是可以把车辆拖走。
“而在相同的条令之下,拥有准证的拖车业者,可以在车主的同意之下,进入私人建筑,或是在拥有法庭庭令的状况下进入,以便完成拖车作业。”
文告中也称,拖车程序的作业时间是从早上9点至晚上9点,包括公共假期在内,全年无休。
“若是想要延长作业时间,只要向州及县的贸消部执法部申请即可。”
贸消部今日表发文告,针对社交媒体广传的银行需遵守的4个拖车程序中讯息表示,有关流传的讯息具误导性。
贸消部指出,在拖车作业进行时,拥有拖车准证(EPS)的拖车业者,必须确保所拥有的准证是正本,并还在有效期限内。
日前,社交媒体WhatsApp广为流传拖车程序的4个“原则”,即在积欠银行贷款时,银行不能拖走车辆的“小知识”,包括在贷款偿还超过借贷金额的75%时、车子在住家范围内(含公寓)、公共假期以及晚上9点后,都不能进行拖车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