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8日讯 ) “如果一切(条例)都说得很清楚,大家怎么赚钱?”
非法采矿业者大卫(化名)告诉本报,“泥土换黄金”的背后,充斥著各种形式的赚钱机会,这些机会无论是“白的”还是“黑的”,在2014年中非法采矿开始盛行以后,已让所有涉及者“上瘾”。
售运输表牟利
“我们先从铝土矿离开矿场,要前往码头的路途上开始说起。我们非法采矿的,要将铝土载至码头,每辆罗里出矿场时都必须填报运输表,俗称13D文件。这文件在土地局原价一令吉一张,但我们没有采矿证,自然也无法取得运输表,所以必须向持有采矿证者求助,而这份表格,每张要价100至150令吉。”
大卫指出,根据他开采经验,平均每一个面积10英亩大的矿场,每日约有100辆罗里运送铝土至码头,这意味著持有采矿证者仅仅只是卖运输报表,每日已赚取1万至1万5000令吉。
串通官员作弊
他表示,部分业者为了节约成本,会串通土地局官员,让对方不要在报表上填上出货日期,如此变可省下一张运输表的费用,留待下次再用。
他说,在超载的罗里上路以后,面对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陆路交通局(JPJ)与交警取缔的风险,则由罗里业者或罗里司机自行承担,但罗里业者减少避免取缔的办法,他则无从得知。
租借准证 AP持有者“坐等钱收”
非法开采铝土矿业者揭露,部分关丹铝土矿出口准证(AP)持有者根本没有实际开采操作,仅仅“坐著等收钱”。
一年多前及时加入关丹铝土矿采矿热的尼克(化名)指出,当许多人知道铝土矿是“黄金”后,拥有采矿证、运输证与出口准证的公司就忽然迅速增加。
“像我没有采矿证,就只能偷偷非法开采。然而同行都知道,部分公司所申请的采矿证,其底下根本没有铝土矿,这些公司取得采矿证后,顺理成章取得运输证与出口准证,随后就是让我们(非法开采业者)向他们租借出口准证与运输表进行偷龙转凤。”
他表示,非法采矿业者每出一艘可承载4万5000吨铝土矿的货船,就需一张出口准证,该艘船必须缴付每吨5令吉予AP持有者,意味著该趟船一离开港口,AP持有者就可获利22万5000令吉。
他进一步说,上缴AP持有者每吨5令吉当中,当中4令吉理应是AP持有公司所需缴付予政府的税项,但记者询问是否所有税项对方都有上缴,他则回应:“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钱我是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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