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马华森美兰法律局指出,上诉庭针对印裔妇女英迪拉案件的不同判决引起混淆,担忧民事法庭权限进一步被伊斯兰法庭侵蚀;英迪拉应该上诉至联邦法院,以厘清所出现的混淆。
该局主任吴健南表示,担忧上诉庭的有关判决有自我矮化和违宪之嫌,且将进一步使到国内民事法庭的权限被伊斯兰法庭逐步侵蚀,最终成为国家迈向落实伊斯兰刑事法甚至成为伊斯兰神权国的危险步伐。
他指出,其实同一等级的上诉庭不久前才于2004年12月针对另一宗案情相似的迪巴一案作出了相对开明和符合宪法的判决,包括捍卫民事法院的相关司法权限,并指伊斯兰法庭没有司法权限审理有关在民事法律,即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底下注册婚姻人士的相关事务。
“该案件法官还强调有关判决乃受制于联邦法院于2007年在舒巴诗妮一案作为判决基础。令人不解的是,一年后在同一等级的法院,不同上诉庭法官却漠视案件先例原则,无视上述联邦法院案件的先例限制,而在英迪拉一案作出严重矛盾的不同判决。”
他说,其判决基础竟然只以霹雳州伊斯兰教行政法为主,而完全漠视更关键和宏观的其它相关民事法令包括联邦宪法和上述的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势必引起法律界乃至民间的混淆。
吴健南也是全国马青法律局主任。他今日发文告,对于上诉庭日前在英迪拉一案宣判本身作为民事法院没有司法权限审理有关其前夫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事宜感到遗憾,并认为后者应该考虑上诉到联邦法院。
“英迪拉应该让更高或最高等级的联邦法院作出最后定夺,并同时厘清上诉庭在上述两宗案件所作出的矛盾判决,给予国民一个明确的方向指引。”
他指出,上诉庭要求英迪拉作为一名原本在民事法律下注册婚姻,而且是非穆斯林的伴侣和母亲到伊斯兰法庭鉴定其孩子的改教合法性,显然是非常无情、不合理和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