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今日择定于1月5日聆审,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提出把其面对煽动法令控罪案件,移交至高庭审讯的申请。
主簿官高级助理阿斯法哈尼是在内庭为案件过堂后,择定上述审讯日期。出席者包括主控官娜迪亚副检察司,以及阿兹米沙隆的代表律师哥宾星。
哥宾星向媒体表示,高庭比较适合聆听以及决定此案的法律问题。
“我们担心的是,若此案在地庭审讯,阿兹米沙隆最终只能上诉至上诉庭。”
今年12月16日,地庭法官驳回阿兹米沙隆提出的展延审讯申请,并择定于1月8日聆审此案。
阿兹米沙隆因评论2009年霹雳宪政危机,而在去年9月2日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他也面对一项交替控状,即被控抵触煽动法令4(1)(c)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其代表律师较后于去年9月17日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指这条在国家独立前设立的法令不应该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地庭于去年10月1日,批准将阿兹米沙隆的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申请移交高庭审理,高庭则于11月5日基于该案属于“特别案件”而移交联邦法院审理。联邦法院在今年3月24日审理该案。今年10月6日,联邦法院裁决煽动法令不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