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认为,反对《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者,可能没有详细理解该法案。他邀请国家人权协会(HAKAM)主席拿督安美嘉和律师公会代表会面,以针对该法案进行讨论。
“律师公会和民间组织若仔细阅读该法案,以及理解政府为何起草国安会法案,他们就不会反对此法案。”
他说,安美嘉和律师公会可能没有正确理解国安会法案,才会一直反对该法案。“他们可来找我”。
沙希淡今早巡视搜寻和救援特种部队总部后,向记者如此表示。他也向记者说明了该法案,特别是国安会法案第18条。
他重申,国安会法案第18条文并没有赋予首相太大的权力,因为在国家安全理事会的建议下,首相才会宣布该区进入“安全区”。
他解释,国家元首依然可以宣布某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也可以查阅所有有关于国安会法及“安全区”的文件。
《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自起草以来就争议不断,惟在朝野议员皆提议应做出修改的状况下,国会上议院昨日表决仍是通过了这项法案。
国安会法案最为人诟病的事,许多人认为该法案将会威胁我国人权,包括侵犯基本自由、联邦宪法以及令法制受到严重危害。
国安会法案第18条文,阐明国家安全理事会在确认某地区可能被某些人、事、物影响或是对民众、经济、联邦以及国家主要架构受到威胁时,可以向首相建议把当地列入“安全区”,惟不可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