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主席邱进福表示,一旦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生效,政府又使用这项法律,律师公司准备在法庭上提出挑战。
他认为,国安会法案已经违宪,律师公会准备在法庭上提出挑战这项法律的应用。
邱进福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指出,国安会法案的设立对大马人权构成明显和现实的危险,基本自由将受到剥削,联邦宪法将被侵犯,法制将受严重危害。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下周一将在上议院辩论,无意外会获得通过,邱进福说:“如果动用到这项法律,那么我们将寻找机会在法庭上挑战。”
影响基本自由
他说,不认为人民可以阻止这项法律被滥用,但人民可以组织或参与和平集会,要求所在区域的国会议员投票对条文进行改革,否则在下届大选不要支持这些议员。
净选盟2.0督导委员会成员兼律师梁信友说,国安会法被送往国会寻求通过的整个过程,没有征求利益攸关方的意见,也没有获得足够辩论就通过,这不是健康民主应有的运作方式。
他指出,国安会法几乎在每一个方面影响基本自由,如集会自由、表达自由、财产权、生命权、自由流动。
法案缺少独立监管
大马人权委员会、国家人权协会、大马人民之声、净选盟、大马律师公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等人权和法律组织,先后都对国安会法的争议性条文表达担忧,尤其是法案赋予以首相为首的安全理事会过大权力,以及安全区域的颁布宛如宣布紧急状态,根据宪法这仅是属于国家元首的权力。
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认为,当国家发生恐怖分子劫持人质、或有炸弹威胁,必须有迅速采取行动的力量,这是正确的,但是需要对权力进行监管和制衡。然而,糟糕的是国安会法缺少独立监管。
再也古玛说,如果警察或军人在安全区域内执法致死人,他们甚至可以免于被起诉,没有机构来监管国安会的决策是否准确,或有没有违法,这将助长滥用权力情况。
他指出,国会面临的问题是,议员根据所在的政治阵营、政党来对法案投票,而不管其是好是坏,仅为了支持而支持,这是错误的思想。
再也古玛说,应该要有非政府人权组织加入,以监管法案的通过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