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将依据现有的法令来管制优步(Uber)及Grabcar服务的司机,以保护消费人的权益。
他说,我国的德士司机受到法令管制,因此优步及Grabcar也需要有法令来监管,以成立平等的平台服务大众。
他指出,陆交会近日已与优步及Grabcar的负责人交流,并商讨合法化该服务的事宜,而交通部目前也在等待委员会提交相关的报告。
他表示,相信陆交会将在近日宣布利用哪条法令来管制提供优步及Grabcar服务的司机。
廖中莱表示,交通部已在2个月前要求陆交会将该手机应用程序招车服务合法化,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该应用程序进行非法行为,危害消费者。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兹士卡巴拉周四(17日)表示,优步及Grabcar需要符合陆交会3种条件才能合法载客。
须符合的条件,包括优步及Grabcar的业者与司机,必须考取公共交通驾照、车子每半年需到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查,以及购买意外保险配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