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5日讯)正当电子烟课题闹得沸沸扬扬之际,有一名电子烟商家因涉嫌出售尼古丁含量超过法定限制的电子烟,于昨日被控上推事庭,惟被告不认罪,案件择定于明年1月14日过堂。
现年27岁的被告莫哈末阿扎哈也是国内第一名因电子烟而被控上法庭的人士;被告涉嫌在11月5日,晚上11时15分,在一间商店,因持有518毫升尼古丁的液体,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9(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最多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保外候审
被告昨日是在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出庭面控;负责此案件的主控官西蒂哈吉尔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推事莫哈末纳沙鲁丁允许,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卫生部在上个月已发出警告,只有持有执照的药剂师和注册西药房,可以出售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
卫生部总监拿督诺希山指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任何人出售尼古丁都被视为违法。
此外,吉兰丹政府今日宣布,将禁止发出售卖电子烟的执照,丹州是继柔佛州后,第二个宣布禁止售卖电子烟的州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