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教育部宣布,学校范围内一律禁用电子烟,除了严禁学生抽电子烟,教师、学校职员、父母、食堂业者、保安人员、清洁工人或任何到访学校处理事务人士也被禁止抽电子烟。
教育部副总监拿督阿末达祖丁日前发出一份志期今年12月1日的通令给各州教育局局长,宣布即日起在学校范围内禁用电子烟。
通令指出,校内严禁携带、抽吸、运送、售卖、拥有及收藏电子烟、电子烟油以及任何相关的仪器,以及展示、散播及刊登相关的广告。
阿末达祖丁要求校方必须为学生、家长以及教职人员等举行禁止电子烟汇报会,并将报告呈上给各县教育署及州教育局。
校方也受促将违反电子烟禁令的行为列为严重过错,校方可没收学生的电子烟,并将学生带上学校纪律委员会。
“若有学生违规,校方必须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前来学校,向他们汇报学生的过错并取得他们的合作,以解决孩子的问题,在签署宣誓书后,将没收的电子烟交回给家长或监护人。”
他强调,若学生第二次抵触上述禁令,校长可对该学生采取纪律行动,勒令学生停课不超过14天,惟不包括政府考试期间。
达祖丁指出,教育部宣布在校内禁止电子烟,是为了避免学生受到不良文化所影响。
“教育部接获投诉,一些学生也涉及抽电子烟,教育部慎重看待,并认为必须立即解决此事,因为这违反培养学生高尚价值观的原则,电子烟可危害学生健康,更是提高他们涉及吸毒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