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提芬促请政府,尽速对反贪污委员会肃贪特别委员会在报告中的建议采取行动,以便我国在打击贪腐上可向前迈进。
史提芬今日发文告说,反贪污委员会的肃贪特别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尽快修改反贪污法案以提呈给国议,肃贪特委会将该建议和2014年肃贪报告,一同在12月1日提交给了政府和国会。
他说,肃贪特别委员会3年前就将建议提交给政府,特别是建议修正2009年反贪法案,政府迟迟未提交给国会,这令人感到失望。
肃贪特别委员会的建议包括修改反贪法案第23条和第36条,成立反贪服务委员会及让反贪会首席专员直接在宪法下受委。
修改第23条文,旨在确保公务员不会获得政府授予工程项目、招标等合约出现任何法律漏洞或滥权问题。修改第36条文是要求公务员必须透民申报个人财产,用于对付过著与收入不符的奢华生活的公务员。
2014年反贪报告还提出,建立独立调查小组,负责研究涉及高官或当权者的重要案件。
史提芬说,在促进国家反贪腐方面,2014年中旬起,大马律师公会与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IDEAS)、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更好的马来西亚人网络(CNBM)、大马国际透明组织联合,一致促请反贪会成立一个“独立反贪污委员会”,以确保反贪会在调查贪污事项时能够保持独立,并于今年7月28日将相关联合备忘录呈给反贪会,同时于11月11日提交给掌管廉正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