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国家人权协会(HAKAM)主席拿督安美嘉表示,法案赋予首相过大权力,集中了命令军警、治安监管、宣布紧急情况之权力,这等同拥有了国防部、内政部的权力,还赋予首相拥有类似宪法第150条文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法的权力,尽管法案中没有用到“紧急”一词,而是以所谓的“安全区”代替。
“国安会法有让大马成为独裁、军警统治国家的风险。”
安美嘉指出,大马现有的立法足够应对国家安全问题,而且还有争议性的《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以及《反恐法令》(POTA),如今国安会法推行更表现出背离国际准则。
她说,政府一直将国安会法与英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相比较,以其也是由英国首相担任主席为辩护,但重点是,英国仅是内阁委员会对政策的制定,而大马国安会法则是有执法权。两者名字相似,但是权力和含义差别,这就对国会民主有所影响。
安美嘉今日在国家人权协会(HAKAM)、捍卫人权律师团、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净选盟(BERSIH)、人民研究院、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国际特赦组织等人权团体周二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代表发言时针对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如此表示。
她说,这是让人民噤声的法案,比如当有Bersih5.0集会时,集会地点可被划为安全区域,实行戒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