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欲进行降价活动的商家,需在降价活动举行的14天前,向贸消部申请。
她说,一旦该申请批准后,商家需在降价传单或布条上,印有贸消部标志、降价日期、注册号码及“由贸消部(KPDNKK)通过”的字眼。
“同时也需印有物品降价前与降价后的价格,以让消费者分辨价格差别。”
他表示,商家需将贸消部批准的降价活动告示,贴在商店内明显的位置,若有多家分行,商家需影印副本在每家分行,贴在商店内。
韩沙再努丁是今日出席全国消费者行动理事会会议后,如是表示。出席记者会的包括贸消部执法组主任莫哈末罗斯兰及消费者行动组主任诺阿斯晋。
他指出,此举为了避免消费者受到一些商家的欺骗,如在传单上显示进行降价活动,但商品价格其实没有下降。
他说,从明年1月1日起,若商家没向贸消部申请进行降价活动或没遵守上述任何条规,首次触犯的公司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
至于,首次触犯该条例的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
他指出,欲申请降价活动商家,可到贸消部属下分局申请,或浏览贸消部网站www.kpdnkk.gov.my申请。
针对吉隆坡机场快铁(ERL)明年1月起,单程票价调涨至55令吉,引起反弹,韩沙表示,将会与非政府组织探讨,并聆听他们的回应。
他说,虽然身为贸消部长需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但同时也需要确保商家(快铁公司)不会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