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2014年第三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内陆税收局追讨税务不力,1383名拥有商业收入的纳税人未准时缴税,拖欠金额高达4403万令吉,其中2632万令吉的税金,拖欠超过2年。
报告显示,内陆税收局每年收取拥有商业收入纳税人的B表格比率逐年减少,分别是51.2%(2011年)、49.6%(2012年),以及49.5%(2013年)。尽管当局针对98%案件发出最后通令,但当局没有加以对付。
报告指出:“内陆税收局追讨税务不力,总共有1383名拥有商业收入的纳税人拖欠税金,拖欠金额从20令吉8仙至94万5347令吉不等。拖欠总额高达4403万令吉,其中2632万令吉的税金,拖欠超过2年。”
报告指出,当局对拖欠债务的纳税人没有采取行动,而非公司自我估算系统(STSNC)则没有更新111个活跃档案(涵盖402万令吉拖欠税金),更有54个纳税人的246万令吉拖欠税金被列为“已关闭档案”。
报告说,当局没有对802宗拖欠税金案件采取禁止出国的手段,也没有采取法律行动追讨1356名总共拖欠4268万令吉税金的纳税人。
总稽查署在报告中建议说,当局须改进自我估算系统,并且加强监督机制,以及增加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