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第二贸工部长拿督斯里黄家泉表示,如果电子烟证实具危险性及危及人民,我国与多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将不能套用在电子烟上。
黄家泉也是马华丹绒马林国会议员。他指出,电子烟是否对中马贸易构成影响,乃要回归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原则,即允诺非危害性货物在相关国畅顺流通及交易,促进电子商务,惟危害性货物除外。
“我国政府已达成电子烟监管的协议,电子烟的器具由国内贸消部管制,烟液则由卫生部监控,两个部门对此必须协调及寻策如何管辖电子烟,毕竟烟液的成分多样,即便注入毒品也无人察觉。”
黄家泉是于昨晚出席怡保斗母宫119周年纪念暨慰劳宴会后,就媒体询及我国是第2大电子烟市场,仅次于美国,中国业者对马国不明确的电子烟立法管辖条例,担忧会影响中马两国贸易一事,作出上述回应。
他也说,全球如今倡导经济自由贸易,当中包括东盟经济共同体(AEC)、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欧州经济共同体(EEC)等,涉及的国家可允许非危险及敏感性的货物自由通关,惟该货物具有危险性则另当别论。
“近期盛行及新崛起的电子烟,在短时间内就有超过100万名业者及烟民,此数据也持续在增长中,在政治观点而言,此数据颇为惊人,不容忽视,有者发声指电子烟既不危及国家,在庞大的数据而言,应合法化电子烟生意。”
他也说,反观另边厢则指,电子烟是否危及国民健康需时3至5年鉴定,倘若如今不严加管制,数年后一旦证实其危害性,届时人数飙升数百万之际,欲加管制就更为艰难。
他认为,两者都颇具争议性,因此,他建议由医药专家对外作出专业的医学判断,为政府及人民最好的忠告,犹如香烟般,将选择权交由人民自行决定。
“卫生部也会深入探讨电子烟的问题,冀望当局尽速拟设明确的方向,让人民真正了解及认识电子烟。”
黄家泉也希望人民理性看待电子烟的课题,因为攸关著国家子民的未来及福祉,现阶段政府若不采取任何管辖条例,一旦未来证实电子烟对国民有害及具有致癌成分,届时寻策应对已为时太晚。
他在较早时的致词中也表示,国家立法及道德伦理相符,以往道德伦理不允许的就需立法管制,但如今情况已颠覆,越为多人喜欢的事务,即便违法也会向当局施压,其中包括对电子烟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