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解释,在刘蝶广场骚乱事件中原本被控煽动罪的外号“拳王阿里”的莫哈末阿里巴哈隆,其煽动控状之所以会被撤销,是因为警方无法取得有关拳王阿里在刘蝶广场外发表煽动言论的录音。
针对撤销拳王阿里煽动控状受到广泛批评,阿班迪表示,没有相关证据,他是无法进行有关案件。
“事际上录音是不足够的。它只是几秒钟的录音…我们也没有‘煽动’的部份。”
阿班迪在接受《大马内幕者》访问时,如是指出。
“警方找不到有关录音,它不是现成的,我告诉他们。这是不足够的,需要找更多的录音,他们(警方)说找不到了,因此必须终止这个案件。”
询及他是否怀疑警方没有效执行任务时,他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需要去问他们。”
莫哈末阿里也是退伍军人协会主席,他是于今年7月16日因刘蝶广场骚乱事件而在煽动法令下被控。根据控状,莫哈末阿里巴哈隆当时发表了多项煽动情绪的言论,如:“我们要的是正义,这是马来人的尊严。华人攻击了很多马来人,这不可被原谅”;“这是马来人的国土”;以及“团结一致,对抗没有教养的行动党华人”等。
不过,在9月17日,控方决定撤销拳王阿里所面对的煽动罪状,使他当庭获释。此事引起反对党和马华领袖的不满,纷纷要求总检察署检讨和解释此事。
传言也因此指责总检长采取双重标准,但阿班迪直斥这是胡说八道。
“作为检控方,我检查所有来自警方调查报告的证据,而我发现证据不足。”
“这使事情变得很困难,我们不是看这人是拳王阿里,我根本不认识他。但如果证据不足,就是证据不足。”
他表示,作为检控官,他有绝对的斟酌权去处理一宗案件,并否认受到任何一方的影响。
“我没有听取任何的意见,更没听取政府人员的意见。我不会听从你们,我不听反对党,不听任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