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尽管服务式公寓自1998年就在我国应运而生,但兴建条件却相对宽松,使住户被逼缴付较高的产业税却无法享受公共设施福利;为此,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正在探讨及拟定新的服务式公寓的发展规划指南,以让服务式公寓住户也能享有如同普通住宅区那样的附属公共设施。
截至2014年第4季,我国共有6万3689个服务式公寓的单位,另外还在兴建8万3968个单位及批准7万1569个单位的发展计划。
当中,柔佛州以7万8571个单位(包括现有、正在兴建及批准新发展计划的总数)成为我国最多服务式公寓的州属,其次为吉隆坡,共有6万1489个单位,第三是雪兰莪州,共有5万6527单位,接下来是森美兰8426个单位及槟城4250个单位。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发表文告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主持国家政策委员会时,会议通过草拟服务式公寓及混合用途发展规划的决定。
缴付更高产业税
他补充,会议也注意到服务式公寓经常作为商业用途而非永久性的住所,购房者必须缴付更高的产业税是因为服务式公寓通常兴建在商用地。
他称,目前在我国兴建服务式公寓的条件比其他的房屋发展规划来得宽松,不受限于房价管制,也没有强制兴建公共设施,惟各州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有所不同。
他说,服务式公寓自1998年以来在我国应运而生,迄今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因此政府目前已是时候设定新的发展规划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