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
(吉隆坡3日讯)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因举办“净选盟4.0集会”,今日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即没有在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惟她否认罪名。
玛丽亚陈是被控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法令第9(5)条文被罚;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万令吉。
控状指出,玛丽亚陈与数名人士于8月29日下午约2时至3小时,在吉隆坡NuSentral购物中心前主办集会,却没有在10天前通知该区警方。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莫甘尼阿都拉,允准玛丽亚陈以5000令吉口头保释而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将在12月11日开审。
两天一夜为时34个小时的“净选盟4.0集会”,是于今年8月29日至30日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前举行,主旨为号召民众上街,推动体制改革,向政府施压。
此案主控官为万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而玛丽亚陈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安美嘉,后者也是净选盟2.0前任主席。
“她将留下来战斗。”
尽管主控官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但安美嘉要求法官豁免被告缴付保释金,原因是玛丽亚陈并没有要去任何地方的“意图”。
安美嘉说:“她将留下来战斗。”
被告的另一名代表律师陈丽艳表示,被告并没有潜逃的风险,被告经常与警方合作,包括前往警局录口供以及提供指纹。
数名净选盟领袖今日也现身法庭,力挺玛丽亚陈,他们今日特别身穿净选盟4.0的黄色T恤前来法庭,这些领袖包括净选盟北马区负责人拿督杜干焕、南马副主席范平东、志工祖仪(zoey)等。
玛丽亚陈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认为,这项提控已“违反宪法”,因为这场集会是在上诉庭裁决集会10天前通知警方的需求“无效”后,才举办的。因此,她促请控方撤销她所面对的控状。
之前因“505黑色集会”而在和平法令集会法令下被控的人民公正党斯里斯迪亚州议员聂纳兹米,于2014年4月25日在上诉庭成功挑战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违宪,这也是上诉庭做出的标志性裁决。
不过,另一组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却在10月1日裁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符合宪法。结果,聂纳兹米于10月6日第三度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