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哈斯米呼吁大马政府,废除非严重罪行的死刑,并赋予法官对严重罪行的酌量权。
他指出,人权委员会自2011年开始,就积极呼吁政府废除死刑,并建议政府在斟酌废除死刑前,应暂援行刑,尤其是待刑5年的死囚,应改判终身监禁。
“人权委员会不断呼吁政府检讨死刑,并希望大马成为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
哈斯米今日在隆雪华堂举办“从宗教探讨死刑及废除死刑”座谈会上,这样指出。由于他不克出席,讲词由大会主席兼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廖国华代读。
哈斯米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曾经向大马提出两项建议,其中一项就是废除死刑。当时大马政府的回应是,总检察署将会针对废除死刑进行详细的研究,审查与死刑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架构。
“人权委员会的立场与联合国人权理事提出的意见相符,呼吁政府重估非严重罪行,如毒品相关的死刑惩罚,并对重大犯罪如蓄意谋杀,采取自由裁量死刑的判决。”
廖国华在致词时提到,死刑其实就是国家以人民的名义来杀人,倘若杀人是错误的,就不应允许国家杀人。
他指出,做错事的人应该接受刑罚,然而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他们。希望在经过教育后,做错事的人可以改过自新,重回社会。
“惩罚不是为了毁了一个人,因此我们应该给生命第二次机会,所以我们一定要废除死刑。”
他表示,刑罚的目的同时也是为了伸张正义,修复受害者和其家人的感受。
他形容,以前的惩罚是一种“以牙还牙”的报复式正义。“我们以为处罚加害人后,受害者和家属就会修复,但如今很多研究证明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现在的社会开始思考,我们要的是修复性的正义。”
“我们的重点是,思考如何去协助受害者和家属,如提供辅导和必要的经济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