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配合2016年财政预算案,财政部也在今天提呈2015年财政法案一读,以便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条文,让年收入超过60万的人士,增税1%至3%。
法案也修改所得税法令的第一项列表,纳入新的所得税率。
这项法案由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蔡智通提呈。该法案除了修改所得税法令,也修改1949年邮政法令、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2014年消费税法令,以1986年鼓励投资法令。这项法案预料会在本季会议中通过。
法案修改第46(1)(f)条文,允许18岁以上,仍在高等学府深造的孩子,父母所得税减免额从原本的6000令吉增加至8000令吉。
法案阐明,孩子深造的国内外高等学府,必须获得政府的承认。
奉养父母可减免
法案指出,奉养父母的纳税人,可获父母各1500令吉的税务减免。此税务减免从明年开始生效,直至2020年。
纳税人的兄弟姐妹也可共享这税务减免,但申报总额不可超过父母每人1500令吉的顶限。
法案指,从2016年起,纳税人每一名18岁以下儿女的税务减免上限,从1000令吉增加至2000令吉,协助纳税人承担抚养孩子的成本。
法案修改第45A条文,允许那些配偶无收入,或已离婚但需缴付赡养费给前妻的纳税人,税务回扣从原有的3000令吉增至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