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截至9月17日,警方共接获26宗针对“红衣人916集会”的投报,开启15项调查档案,其中以致伤公务员及携带孩童出席集会占最多,各占3项档案。
他说,警方正在完成相关调查档案,以将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
阿末扎希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调查9项档案,当中包括1项涉及第505B条文(蓄意导致公众恐慌)、1项涉及第147或427条文(暴动及蓄意破坏)、1项涉及地148条文(持械暴动)、3项涉及第353条文(致伤公务员)、1项涉及第379A条文(偷取摩哆)以及1项涉及第380条文(在建筑物内偷窃)。
15项调查档案中,共有4项涉嫌抵触和平集会法令,即1项涉及第15(2)条文(违反集会条件)以及3项涉及第4(2)(f)条文(携带孩童出席集会)。
阿末扎希昨天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亚沙国会议张聒翔及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此外,警方也援引《1958年危险武器及腐蚀法令》第7(1)条文(拥有武器)以及《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煽动言论),调查2项档案。
他也强调,警方是基于“红衣人916集会”符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的条件,而不阻止相关集会。
他指出,警方共接获的38宗反对集会的投报,其中37宗投报来自政党,1宗投报来自非政府组织。
针对方贵伦询问,警方为何不批准“净选盟4.0”集会,阿末扎希指出,这是因为主办单拒绝转移集会地点,而是坚持在不被允许以及不获得业主批准的地点集会。
他强调,只要所举行的机会符合和平集会法令,同时也不破坏国家安全及公共稳定,政府都不会禁止。
另一方面,阿末扎希在回答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的提问时指出,他是援引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禁止印刷“净选盟4.0”字眼的黄衣及传单等。
他说,内政部也基于净选盟4.0集会是由未向社团注册局注册的组织所举行,而发出上述禁令。
他强调,尽管联邦宪法赋予人民自由集会,但这不是绝对自由,必须为了国家安全及公共稳定而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