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前巫统峇都加湾区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及律师郑文杰两人,准备对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启动藐视法庭的控诉程序。
两人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卡特里今天告知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阿班迪于本月13日召开记者会讨论凯鲁丁及郑文杰被控的案件,而获得两名当事人的指示提出控讼。
凯鲁丁及郑文杰是本月12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面对意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的罪名,承审推事已择定案件于10月26日裁决此案是否交由高庭审理。
哈尼夫说,两名当事人于10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入禀高庭,要求尽快厘清案件否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有关,也要求两人可以获保释。
“不料,总检察长在同一天下午2时30分召开记者会解释控状。两名当事人认为,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仍是高庭待审的事项。”
高庭今天聆审凯鲁丁及郑文杰提出的申请前,哈尼夫告诉法庭,总检察长的行为对这项申请带来了偏见。
阿班迪阿里在当时的记者会强调,《国安法令》并非仅用来对付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以及恐怖分子,该法令实为一项程序法,提供特别措施以协助调查及提控“安全罪行”的工作。
他也澄清,凯鲁丁及郑文杰是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控,并非国安法。
根据控状,凯鲁丁及郑文杰是涉嫌在6月28日至8月26日,于法国巴黎的警察总部经济及金融犯罪组、伦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总检察署办公室、香港湾仔警署及新加坡广东民警察总部,意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
两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
由于凯鲁丁及郑文杰当时是在《国安法令》下被捕并被扣留,两人不能被保释外出。同时,在《国安法令》下的任何案件,都必须交由高庭审理。